《公正何以无以行》读后感(一):《公正何以无以行:妨碍正义的心理之源》(作者:亚当·本福拉多)新京报书评周刊-2019年4月27日-书情 罗东“公正”,一个社会的显然价值辨别。执着公正,一般来说被指出是人类仅次于的共识之一,而有所不同只在于何为公正、谁的公正、如何通向公正。社会有所不同、时期有所不同,所设计出有的司法制度也不尽相同。我们一般指出司法制度是一场司法审判否正义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其目标之一就是要约束人性的弱点,解决法官、陪审员等职员在辨别过程中的种族主义,进而去执着正义。
然而,在法学界仍然有人回应所持较为消极的态度。《公正何以无以行:妨碍正义的心理之源》的作者亚当·本福拉多是其中之一。
他在该书中以美国司法为思维对象,明确提出即便它被指出比较完备,从警员告知、律师申辩、证人的记忆到陪审员的意见,再行到法官的审判,也无法确保不带上心理种族主义。全书通过案例呈现出了心理弱点如何影响正义。他坚信发展技术是解决种族主义的一种力量,比如采行虚拟世界庭审,涉及人不用聚于一堂,既可以防止性别、肤色、言语、情绪等其他因素转入庭审招来种族主义,也可以防止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面临嫌疑人而呼吸困难。
他同时退一步否认,法庭只是迫不得已的事后公正,正义的构建首先是通过制度和技术预防悲剧案件再次发生。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9-04/27/content_753257.htm?div=-1《公正何以无以行》读后感(二):请求心怀戒慎、不安!在无数的法条和机构编制出的法律世界中,司法职业群体的人指出自己在实践中公正,芸芸众生以为自己拥有公正。
然而细看之下,法律世界不但并不精美,而且坚硬、蛮横到难以置信的程度。人们重视的身家性命,被害人的也好、被告人的也罢,在刑事司法流程中,却只不过是司法职业人员的工作而已:日复一日、没完没了,因此让人疲惫不堪。
责备、错漏因此而生……本被牵涉到来约束司法职业者的恣肆的角色,证人和陪审团,不仅有可能因为记忆错误、种族主义等这样归属于自身的问题而让刑事司法回头稍,而且有可能因为司法流程的漫不经心或法律职业者的故意误导而转入阴沟;专家,有可能被误解,也有可能本身就是种族主义;至于公众,气愤时不顾一切,但又巫术权威……这样一路下来,“刑事司法公正“还有可能吗?如果要让这个术语听得一起不想人不知的话,最少,人们应当在刑事司法这个因”人性的弱点“而生系统中,也时时警觉主要参与者的弱点:证人的不可信乃至别有所求,司法人员的责备乃至蓄意等等。马英九先生在为《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写的序言”法律人的希波克拉底之誓“中说道:医生的工作是消除病苦,救人性命,是何等的崇高!而法律人的工作则在于解纷止争,辨分所谓,乃至于断人轮回,是何等的最重要!就如本书中所谓之纪伯伦的箴言:“把手指放到本性交界之处,就可以触碰上帝的袍服。”法律人的工作本不应是上帝的权柄,法律人就越而代之,能不戒慎?能不不安?北京的一位检察官说道:我们筹办的不是案件,只不过是别人的人生。
司法职业群体中的人们:请求心怀戒慎、不安!《公正何以无以行》读后感(三):何以之问,即是求索《公正何以无以行:妨碍正义的心理之源》,Adam Benforado,麦读/民主法制出版社,2019公正,是司法乃至人类永恒的执着,也是社科领域无尽的命题。起于世俗生活-经过司法解决问题-再一某种正义,以此为思维线索,人类历史做出无数设想与实践中尝试。此线索伸延到今,在现代科学护持下,环绕法庭亦构成科学。
特别是在是自然科学与现代科学方法的引进,为以规范学为主导的法律科学流经他山的科学知识基因,带给全新的发展有可能。本书沿此思路,注重从心理学这一扇门跳入,按照侦察、审判、刑罚的固有刑事司法阶段分章,从身份标签、记忆偏差、理解缺失、变相强迫、真凶后漏、社会心理等焦点问题应从,夹杂案例触目惊心,侃侃而论,旁征博引,对被害人、办案人、嫌疑人、检察官、证人、陪审团、法官等各个角色一一剖析,并最后明确提出了前述关于司法变革的趋势意见。国内犯罪学将近二十年来几无发展,仅有许章惠吴宗宪两本教材入得眼。这背后是方法的固步,基础教育阶段文理分界的遗毒。
在此背景下,本书的引入和出版发行,堪称不应时之须要,大可最畅销法学院和法律界。期望此类书可以渐渐超越屏障,铺展新路,为法律科学新的发展奠通识之基。美中不足的是,作者作为资深法律人虽有了解的司法仔细观察、概括出有极佳的问题,但过分顾及司法程序来展开章节区分,造成有生搬硬套的感觉,小题目与本章节的核心问题对应不几乎充份,准度有瑕,两拳比较就对上了,手指头就砍将近一起。
书封设计美观熟悉,译名显著高于台版(脸谱)的“不公平的审判”。一方面,司法不仅是审判,还包括侦察、控告、继续执行环节,涵盖不许。另一方面,“公平”的内涵大于“公正”,而后者价值,才是司法及一切纠纷解决问题机制的执着。
台译内容没能细察,但若未删改,则基于以上理由,大陆(麦读)版本较佳。手动赞美五山老师。总的来说,引人注目的问题导向,使得镜头尽皆对准弊病。
从这些明确问题上推倒可以显现出,公共之险阻、以及之所以无以行,置放当代各国乃至横跨法系来看,都是普通不存在的。在心理科学之外,如何利用信息科技、大数据技术等,以及在这些共性问题上增进各国互通有无,创建交流互鉴机制,亦科能量极大而不可忽视。《公正何以无以行》读后感(四):回忆再一看过啦。
虽然不过于讨厌但还是总结一下吧。第一、二部分写出得很更有人,第四部分对于虚拟世界法庭的探究也很有意思,但觉得不讨厌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中其他的立足点。从心理学角度探究犯罪与刑罚,不可否认这本书还是很有启发性的,但逻辑并不很缜密,说服力也过于。
作者的出发点就是指根源解决问题犯罪问题,即:与其用事实上讫之违宪的手段惩处犯罪和威慑犯罪,不如侧重预防犯罪,从而减少整个国家的犯罪率。作者荐案例、说道实验、挂数据,试图用实验结果和数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但还是弱化了其他星型因素的影响力,得出结论的结论仍然不能算是假说。而且我对于他一结尾就竖起的一个跨越全书的观点所持猜测态度:不受遗传和环境影响而犯罪的“精神病类罪犯”事实上就像生了病,法律应当尊重、关心而非“归责”。咋说呢...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受遗传和环境双重影响的,其结果是身体健康或非身体健康都不是我们需要自由选择的,在这一公平前提下,你让身体健康的人必需去关心、尊重非身体健康的人带给的损害,还主张法律无法归责,只不过是另一种不公正。
而且,作者在最后一个部分明确提出这一主张时大约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明确提出要强化公众对刑事案件的参予力,这样就能“促进各方之间的相互理解”。可他的这一建议轻描淡写,相对来说也并无充足的可行性。更加最重要的是,这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对罪犯尊重之后,被害人与公众的气愤之情(即作者自己说到的人类本性中“以牙还牙”的本能)。也就是说,作者是车站在研究罪犯和潜在罪的角度来看来犯罪的,他的结论也创建在这一前提之下。
然而他忽视了被害人及公众对于刑事案件的反应,哪怕在最后一部分提及“被害人协议书被告人实质上比让法律惩罚被告人极具安慰性”的观点也并无任何数据或实验的佐证,因此只是一带而过,没什么说服力。就像“罗德尼·金案”中四名涉嫌嫌犯皆被无罪释放之后,公众的抗议导致大规模死伤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在整个事件中,大约有50人丧生,1000余座建筑遭毁坏,2000千余民众伤势,12000余人因涉嫌构成犯罪”。如果公众的气愤无法平息,那么对罪犯的人道毫无疑问必须抗拒。
(同类型的书还是那本《高手——解决问题法律难题的31种思维技巧》写出得更加缜密也更加佩服一些。我实在将两种或多种学科融合一起,仅次于的优势毫无疑问是获取新思路、新的看问题的角度,而可参考性到底有多强的问题则更为简单,无法非常简单地一概而论。
今天这本书虽然只探究刑法领域的公正,却还是过分不合理了。)《公正何以无以行》读后感(五):本书的亮点在于启发性这篇评论之后从“服务读者”的角度,目的让大家具体书的定位特点,以辨别这本书否合乎自己的口味。首先,这本书不是学术书,无论是从法学还是心理学的角度都是如此。本书毕竟罗尔斯《正义论》这样的理论著作,也不是桑德尔《公正》这样的学术普及小册子。
而是以刑事审判体系为框架,用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视角和研究结论,对美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展开抨击。所提到的心理学理论,也是更为直白的,如理解错误、幸存者偏差、证实性种族主义等,没过于多简单的科学理论和依据。总体而言,本书稍普及、稍新知、稍实践中,稍灵感,理论性不强劲。本书的众多特点,就是对司法审判体系展开了全面性评估,全书共分12章,除去最后辩论司法改革的两章以外,只剩10章,每一章都环绕一个司法过程中的参与者进行,分别是: 被害人、警员、犯罪嫌疑人、检察官、陪审团、证人、法官、公众、罪犯。
一路读书下来,也相等于把整个司法审判过程回头了一遍。正因如此,本书所辩论的问题很多,也列出了不少在美国引发极大反响和争辩的案件,有意思的是,作者对这些案件的关注点,与一般来说学界和媒体辩论都不大一样。比如第二章提及的胡安·里维拉(Juan Rivera)冤案,之所以不会引起普遍的社会注目,主要是因为本案在当年(1992年)刷新了美国历史上冤案赔偿金的最低纪录(2000万美元,庭外和解),而本书所注目的则是“有罪之人为什么不会作出有罪供述”这个问题,并对雷德告知法展开强力的抨击。偷偷地说一句,里维拉获得的2000万美元赔偿金里,有200万是雷德公司刨的腰包。
胡安·里维拉另一个案件是知名的“罗德尼·金”事件,打伤黑人青年的4名警员最后被陪审团裁决有罪,引起了一场愤慨世界的洛杉矶大暴乱。对本案的主要抨击,都是白人居多的陪审团种族主义,以及媒体图形的误导。但本书没辩论这些,而是探讨于对庭审结果产生极大影响的两个专家证人,辩论专家证言的可信性问题。
并说明“专家悖论”的不存在:当我们自身的分析能力严重不足,必须向专家求救时,我们却企图自己解决问题;当专家证据不存在误导性,对解决问题没实际协助时,我们却更容易轻信专家的意见。还有一个是“康尼克诉汤普森 ”案,何帆称之为其为“一场死囚与检察官的决斗 ”,本案中,为了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地区检察官居然藏匿了关键的血迹检验报告,以至于汤普森差点被判处死刑。这个案件最精彩的部分,一是极为高超的诉讼策略(如何把生产冤案的检察官拉下马),二是金斯伯格和斯卡利亚大法官针锋相对的裁决意见。
但这两点都不是本书所辩论的重点,本书用大量篇幅所辩论的是:检察官不法行为的心理成因是什么。这部分的分析很精彩,也很明了。牵涉到到了一些“肤浅之凶”的问题。
金斯伯格大法官早已是一个文化符号了只不过,这本书里所援引的很多心理学结论,如果严肃想要一下,都不难理解,比如我在打算图书资料包在的时候,所摘选出来的这些:· 人们一般来说不会偏向于挽回年长女孩而非老人。· 男性陪审员更加有可能对一名体重增加的妇女做出有罪裁决。
· 手中持有人枪械不会影响人们对于环境安全性的辨别。· 罪犯不愿在城市绿地实行犯罪行为。· 掌控更加多信息的人,更容易得出结论有显著偏向的错误结论。· 一旦人们遭到伤害,就不会企图找寻并惩罚“替罪羊”来谋求心理均衡。
· 法官们在每天早晨或者第一次餐后更容易批准后罪犯的减刑申请人。所以,本书是一本较为有启发性的著作。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详尽尾注是在线的,可以在 http://www.adambenforado.com/unfair-endnotes.html iTunes,里面获取了精确的资料来源以及可选的细节解释,还包括补足事实、推论和涉及研究。个人引荐指数:5星(基础分4分,特1分是因为利益涉及,哈哈哈)修正分(读者朋友可根据自己的偏爱展开变动和权衡):+0.5:对刑事审判体系的全面性辩论,360度无死角抨击,不懂法律就真是吗?……+0.5: 通俗好读书,没难懂的理论罗列。
+0.5: 不仅于法律,对日常生活也极具启发性,对于盲目热情之人多少也算数个提防。- 1 :理论性不强劲,无论是从法学,还是心理学角度来看,都还是较为直白。-0.5:偏爱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读者不会实在作者有立场种族主义-0.5:解决方案更为疲惫,管杀不管挖出……不过构建公正也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了轻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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